通知公告
一、 毕业派遣程序
按照大致的时间顺序,毕业生有关派遣程序如下(根据实际情况,相关程序可能有一些变化):
1、毕业生体检
毕业生体检工作由校医院负责。应届毕业生应参加学校的毕业体检,就业指导中心将按照校医院的体检结果派遣,因病不能派遣的按照学校相关政策执行。
2、就业数据核对
为了防止由于录入错误等原因所导致的就业数据错误,本科生将在2010年6月份,研究生将于毕业前一个月左右,以学院为单位,对全体毕业生的就业数据进行核对工作。要求每个毕业生都要仔细核对和确认自己的所有就业数据。此项工作将通过学院就业专职教师进行。
3、生成就业数据,开始迁移户口
本科生、研究生就业数据核对完毕后,就业指导中心将整理好的户口迁移数据提供给户口办公室,由户口办办理毕业生的户口迁移事项。需要注意的是,虽然毕业生还未离校,但一旦其户口迁出后,将不能更改,所以请认真核对。
就业指导中心将严格按照就业协议书和核对表的内容向户口办提供户口迁移数据,如出现因毕业生的原因导致户口迁移证出错,毕业生应自行与户口办协商解决。
4、毕业典礼当天领取派遣证件
本科毕业生可以在毕业典礼当天到学院,研究生在毕业典礼当天到就业中心(暂定)和户口办领取有关的派遣证件,按照就业形式不同,至少需要领取的证件如下:
领取物品的类别:
《须知》:就业相关后续手续办理须知(领取后应立刻阅读),每个毕业生无论就业形式如何,均有一份。《须知》顶部打印了毕业生的姓名、学号等基本信息,根据毕业生就业形式的不同,内容也不相同。
户口证件:指户口卡或户口迁移证。如果户口迁移单位在北京,则为户口卡;如果户口迁移单位在外地,则为户口迁移证。户口迁移证上面已经打印了具体的落户地址,毕业生必须按这个地址落户。入学时户口未转到学校的,毕业时无法领取户口证件。
报到证:全称“就业报到证”,又叫“派遣证”:包含两种,一种为到毕业生签约单位的就业报到证,报到证上打印了毕业生签约单位的名称;另一种为“二分”报到证,报到证上打印的是毕业生生源地区的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名称(如天津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或山东省青岛市人事局等)。
其他:其他证件包括相关的证明材料,党组织转接证明等。
5、到用人单位或相关部门报到
派遣的毕业生应持就业报到证、户口迁移证和用人单位要求的其他证件,按照用人单位的要求,到用人单位报到。
按“二分”形式将户档迁移回家的毕业生,也应该到落户派出所落户,并持报到证到相关部门报到。
6、档案转寄
档案转寄一般会在派遣半个月后进行,与档案相关的事项由学校档案馆负责(图书馆北门一层人事档案科,电话:62332363)。
因档案的转寄必须按照“机要”的形式进行,所以可能出现档案无法邮寄现象。如果毕业生档案没有按期寄到单位,请及时和档案馆联系,协商解决的法。
二、 签约流程